肇庆市心连心慈善会
大学生圆梦助学金项目管理制度
第一条 为加强本会扶志助学项目管理,特制订本制度。
第二条 大学生圆梦助学金发放对象是本会资助中在读、或考上大学的困难学生。
第三条 申请大学生圆梦助学金需填写“大学生圆梦助学金申请表”纸质版一份,连同身份证复印件、一张一寸免冠相片提交本会秘书处,大一新生还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。
第四条 “大学生圆梦助学金申请表”经本会秘书处审核、本会领导审批。
第五条 助学金3000元/年/人。
第六条 助学金发放时间为每年8月份。
第七条 助学金发放方式是举办大学生圆梦助学金发放仪式,现场现金发放。
第八条 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参加发放仪式,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,以书面形式向本会秘书处说情况。
第九条 本制度由秘书处负责解释、修订。
肇庆市心连心慈善会
2024年4月15日